历史沿革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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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6个内设机构:行政管理部、政策管理部、归集业务管理部、贷款业务管理部、运营核算部、财务部、风险管控部(内部审计部)、电子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个贷审批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服务保障中心。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7个业务经办管理机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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