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沧州12315公众号

沧州12315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公众号ID:gh_beabadd5d1ec
公众号分类:法律 - 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沧州12315”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消费维权信息、消费警示及维权工作动态,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及法律法规等。

开发/运营主体: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主体: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我要反馈:不良内容举报 » 公众号纠错(有误/注销)»
沧州12315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二维码,扫一扫马上关注

公众号主体介绍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沧州12315是由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负责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企业注册监管、市场秩序维护、商标广告管理、反垄断执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该局下设13个内设机构及经济检查支队等派出机构,分管专项业务并指导区县局工作,法定地址为新华西路4号。

该局前身为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2016年至2019年按年度公开部门决算,财政支出以行政运行为主,兼顾执法办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020年机构改革中,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下属经济检查支队整合食药、物价等执法职责,扩大管辖范围,部分分局于2019年划归地方财政管理。改革后,其行政执法体系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职能框架,延续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企业登记等核心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核转)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监督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领导分工

孙茂增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孙书江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商标广告监管科、后勤服务中心、消费者协会、咨询服务中心、拍卖行;联系河间市局、献县局、海兴县局、盐山县局、港口工商分局。

陈节约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企业注册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培训中心;联系黄骅市局、青县局、肃宁县局、运河区局、市开发区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系统文秘、档案、信息、督办、承办、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调研工作;负责系统宣传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管理;组织评选表彰和实施奖励工作;研究拟定教育培训计划和基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事业机构

(一)沧州市消费者协会

依法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利用舆论工具向社会公布;支持或代表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展消费调查和商品比较实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派出机构

(一)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张培学(主持工作)

1、负责查处辖区范围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承办市局和省经济检查总队交办的案件;

3、负责对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二)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