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民政发展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包头市和九原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办法。提出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上级和本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依据上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监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接受捐赠分配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治理及区划地名股。贯彻落实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三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村务公开和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区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三)养老服务及社会事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三民”“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高龄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四)社会工作及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九原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九原区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相关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