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全院现有人员42人,正式在编32人,聘用人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其中在读研究生1人,占总人数的3%,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第七师南北界端303公里,东西界端180公里,师部所在地奎屯市南倚天山,北临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处于准噶尔盆地西南部的奎屯河流域,也是312、217国道和北疆铁路的交汇点。农七师、奎屯市、独山子、乌苏市“三地四方”毗邻相连,党政机关和政府相距仅数十公里,且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被经济学家誉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上的“金三角”。七师中院所辖10个农牧团场,全师总人口22万人。
机构设置
1、组织机构:第七师共设两级法院,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两个垦区人民法院,即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和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驻奎屯市,管辖奎屯市部分市区、130团、124团、131团、137团和奎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以及农七师驻奎屯市20多个工交建商企事业单位,辖区常驻人口约10万人,暂住人口2万人,该院设有两个派出人民法庭:六十户人民法庭(驻130团部)和乌尔禾人民法庭(驻137团部)。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驻123团部,管辖123团场、125团、126团、127团、128团、129团,辖区常驻人口约12万人,暂住人口2万人,该院设有一个人民法庭:五五新镇人民法庭(驻129团部)。2、内设机构:中级法院设14个部门,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政治部、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垦区法院设立部门与中院相对应。
法院建设
七师中院紧紧围绕不同时期的任务,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抓好辖区暴力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引导诚信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师中院所辖的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依据农牧团场特点和案件性质,积极探索群众参与式调解文化,形成了以法官为主导,以群众调解员为辅助,法理与民俗结合的群众参与式调解文化。聘请了7名由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组成的“三老”群众调解员参与司法调解工作。自2010年“三老”群众调解员上任以来,共参与案件调解案件308件,调解成功218件,成功率70·78%。2013年该项工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积极破解“执行难”,通过建立财产报告、执行联动机制等制度,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多年来,七师两级法院执行局先后多次被兵团分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在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七师中院法官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归纳各类案件的特色,针对一些单位在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书面建议。近五年来,两级法院向师直单位、企业发放司法建议书近百份,得到了这些单位的重视和好评。七师中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将走进基层、服务基层、指导基层的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每年春耕、秋收之季,组织干警参加解放棉苗、拾地膜、拾棉花抗灾自救等劳动,拉近了与职工群众的距离;2011年、2012年冬季,七师中院主动参与了团场大规模职工冬季培训活动。由二十余名法官组成的工作组,为所辖的10个农牧团场开展了法制培训,受训职工群众万余人。十八大以来,七师两级法院共组织法官150余人次走访所辖4个农牧团场25个连队,走访职工群众1600余户,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便民诉讼手册3000册,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人民满意度测评达到了99%以上。同时,开展一些列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捐资助学等活动。
所获荣誉
自2001年以来,七师中院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后勤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其所辖的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先后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等称号,直到2012年获得法院系统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是兵团法院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七师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敬红获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沈建琴获兵团优秀法官称号。三十年来,百余人次先后获得地师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