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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词条: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
2023年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即赴现场处置。13时33分许,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
2023年4月19日早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因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且未向公司申请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决定自2023年4月19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停牌。
2023年4月19日,作为长峰医院的新三板主办券商,中信建投当前已与长峰医院财务总监成功取得联系,后续将派相关人员前往公司现场进行对信息披露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年4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在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上介绍,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副院长汪某、总务科主任王某阳,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年5月,最高检挂牌督办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案。
2023年8月,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83456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61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5日,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事发医院违法违规实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日常管理混乱、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加之应急处置不力,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不落实而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