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三)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以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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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理论问题研究,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委机关法律事务。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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