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及企业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更多「部门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市财政局设25个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及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
…更多「机构设置」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