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6月。1987年5月,原房山县法院和燕山区法院合并,成立了现在的房山区人民法院。现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全院现有人员53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学历占总人数的49·32%,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45·26%。近年来,房山法院年均收案均超过3万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审判综合质量排名在全市名列前茅。
…更多「法院简介」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现设有19个部门,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9个审判业务部门,长阳、窦店、城关、燕山、河北、长沟6个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个非审判业务部门。
法院建设
多年来,北京房山法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推行“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探索实践“互补型审判方式”新模式。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探索出“一点六面四通”的改革路径,司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深化“多元化解+速裁”工作,打造“枫桥经验”北京升级版,与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同济东方医院群体性纠纷案被市司法局评为“矛盾不上交十大典型案例”。建立人民法庭多元化解、巡回审判、诉讼服务、基层治理、普法宣传“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更多「法院建设」介绍请查阅全文…
所获荣誉
因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取得了诸多荣誉,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北京市无信访积案先进法院”“北京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北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北京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十佳人民法庭”“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北京市法院先进审判团队”“十佳调解速裁团队”“优秀调解速裁团队”等40余项集体荣誉,连续十余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连续9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曾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同时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北京市理论宣讲教育基地”。另有40余名干警收获了50余项市区级以上各类表彰,其中连春祥法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段大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孙静波法官获评为第四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4名法官荣获“北京市模范法庭干警”,5名法官荣获“北京市模范法官”,4名干警荣获“北京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涌现出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乡村法官”连春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马绍辉、肖婧,北京榜样马志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更多「所获荣誉」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