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按照部门职能划分,水利局局长负责全市水利、水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市级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市管江河、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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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重要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重大会议的组织;负责政策调研、政务信息、文秘综合、档案、信访、接待、保密、保卫、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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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仲伟刚:白城市水利局党委书记
姜永平:局长
石洪亮:白城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处级)
王建:白城市水利局副局长
翟侠晋:白城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
陈少杰:白城市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行政及事务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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