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起草自治州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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