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加强全区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街道、园区、各行业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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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中、省、市、区教育重大事项督办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执法工作制度;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区教育领域重大案件办理和协调工作;协调相关科室按管理权限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教育宣传管理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策划宣传和舆情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拟订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校车安全、校园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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