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包头银行业协会接受包头银监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包头市民政局。
凡经包头银监分局和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持有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包头市辖区内设立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接受并愿意遵守协会章程,经单位申请,协会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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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
会 长 曲文成 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行长
常务副会长 李俊卿 包头银监分局副调研员
副会长 王宝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分行行长
副会长 张艳军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行长
副会长 李 勇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行长
副会长 候瑞春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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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中文名称为: 包头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baotou banking association,缩写为btba。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经中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包头银监分局(以下简称包头银监分局)批准设立,在包头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设在包头市辖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市银行业自律组织,属行业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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