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档案、车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
(二)法规与监督科
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医药机构的定点和考核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受理医疗保障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
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遢落实;统筹推进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待遇保障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做好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工作;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四)基金管理科
贯彻执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障政策,监督医疗保障基金的支付、管理和运行;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执行,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与监督审计;承担局机关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市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医药价格监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