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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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市委农办秘书科
主要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市委农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督促落实(含市委涉农重点工作、专项任务的督查落实),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助拟定有关加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含“十强镇”考评等),负责《宝鸡农业农村》简报编发、农村干部培训教育和农民劳动模范推荐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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