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本区人民防空建设,对担负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
(二)参与拟订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对相关项目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定并组织实施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年度人防建设计划。
(三)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取,负责协调对在建各类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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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负责对已建人民防空设施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筹集、管理、使用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工作、起草会议文件、会议组织;负责文书、文印、保密、档案、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离退休、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资福利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信息、信访、统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法制建设、普法教育;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及行政诉讼代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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