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局对市属地方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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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职务 | 姓名 | 分工 |
---|---|---|
党组书记、局长 | 张双献 | 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
党组成员、市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 李著亮 | 负责市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全面工作。 |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 陈永太 | 分管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法规科(审理科)。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高星闯 | 分管人事科、计划管理督察科、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胡锡荣 | 分管行政政法审计科、党群审计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
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 王金章 | 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经济责任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 |
二级调研员 | 郭艺鸣 | 协助陈永太同志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审计科。 |
二级调研员 | 汪保东 | 协助高星闯同志分管教科文审计科、信息技术科。 |
三级调研员 | 龚琳 | 协助高星闯同志分管秘书科、农业农村审计科。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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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审计科研、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管理、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人事科。指导全市审计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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