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拟订实施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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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旭升
负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
分管政策法规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处、人事处、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第一分局、第四分局、第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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