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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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室。
负责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务活动的安排和服务,承担为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服务的相关工作,承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秘书二室。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经济和信息化、审计、统计、物价、电信、电力、烟草、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文电办理、专题会务、工作联系及调研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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