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州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州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组织实施全州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阿坝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州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和指导全州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拟订全州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拟订全州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州综合性运动会、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十三)推动全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州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十五)统筹全州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十六)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阿坝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州,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十九)与州农业农村局职责分工。州文体旅游局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