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和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
3·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区旅游形象和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6·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工作。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