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关公产,负责后勤行政事务。
(二)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
承办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本系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制度的执行;有计划地组织全市粮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行业发展科
拟订粮油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经验交流、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市粮油集贸市场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协调指导全市粮油工业生产,承担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指导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
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许可工作;制订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经营台账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质量、粮食流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全市粮食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五)调控科(储备管理科)
承担粮食供应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规模、收储、动用建议。
(六)财务统计科
拟订粮食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资金及各项专款计划并监督管理;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调查了解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承担综合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供需平衡调查,建立粮食供需平衡信息数据库;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调查了解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七)军粮供应办公室
指导驻遵部队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资格初审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