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遵义市公安局新舟机场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航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市公安局和民航主管部门的决定、指示;
2.负责新舟机场空防、治安、消防等安保工作;
3.组织或参与遵义机场重大事件或事故的查处;
4.协助做好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5.负责对所属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完成市公安局和民航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6·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7·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遵义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1·负责城市报警与监控管理智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数据容灾备份管理和网络异常流量监测工作;
3·负责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4·提供与报警和监控工作相关的其它服务;
5·做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辅助性服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