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
(1)承担文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
(2)承担文化活动组织工作。
(3)承担文化艺术辅导及培训工作。
(4)承担文艺创作及表演工作。
(5)承担群众文艺理论研究工作。
(6)承担文化配套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
(1)进行时事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及文艺比赛、举办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
(3)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进行文艺辅导,组织文艺骨干的培训,并且对街镇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4)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及表演。
(5)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6)开展影片放映等多种文化经营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