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梁平县人民法院先后获重庆市委、政府表彰的“市级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委表彰的“诚信文明先进单位”、重庆市总工会表彰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
2014年、2015年连续获市高法院表彰,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获区委表彰。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5年5月23日,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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