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科室设置
(一)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行政科
4.医学考试办公室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二)业务科室
6.学术组织部
7.科技发展部
8.继续医学教育部
9.杂志社(《浙江医学》编辑部、《心电学杂志》编辑部、医学信息编辑部)
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医口学(协)会日常事务处理、财务、信息、党务、后勤、文件收发传阅、印章管理、档案、对外接待、医学科普工作、全国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人才培养、人员招聘、考核、职称评审、劳动工资、老干部、医师协会日常工作,参与医学考试考务有关工作。
(三)医学考试办公室:承担省卫生厅医政处委托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省卫生厅人事处委托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卫生厅人事处委托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笔试题库的命题和全省的考务工作以及省直考点的考试组织,临时性考试工作,考试用书的发行工作,参与有关人事工作。
(四)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当事双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部门的委托,组织专家鉴定组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书面答复有关鉴定质询函件及信访;协调规范有关鉴定工作程序,组织召开全省医鉴工作会议,开展对各市医学会医鉴工作的交流和指导;归纳总结医鉴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安全策略提供参考依据;根据鉴定工作需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专家库的建立、培训及调整;承担浙江省西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
(五)学术组织部:提出学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草案;筹备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医疗扶持活动;医学会专科分会的管理及换届工作;会员管理;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的筹备组织;组织专家对新产品、新设备定价的认定工作;健康管理、专家门诊咨询中心的建立。
(六)科技发展部: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工作;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推荐工作; 151人才工程推荐、浙江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承担“电子病历和远程诊疗平台”重大科技专项工作。
(七)继续医学教育部:执行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处理日常事务;参与制订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创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负责国家及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征集,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管理;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申报、评审及评估;组织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对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督查、调研、总结、交流、评估等;对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学(协)会等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维护建设“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负责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培训考试及换证培训考试;负责全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及考试;会同医学会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省医院及医务工作者的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组织《浙江省医学会优秀人才培育基金》的申报、评审,并进行培育绩效考核。
(八)杂志社:编辑、出版《浙江医学》、《心电学杂志》及医学信息;为各医疗单位及医学院校提供医学论文写作、投稿的咨询和指导;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杂志的发行、广告工作。负责中心、学(协)会的重要活动、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科技评奖、医学考试考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学会信息的采集、编辑工作。
(九)生活与健康报社:编辑出版《生活与健康》报;报纸的发行、广告工作;开展读者服务咨询。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