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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基本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杭州商学院法学院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79年开始法学专科教育,是浙江省最早开展法学教育的学校之一。1994年经原商业部批准,原杭州商学院设立商法专业,随即在工商价格系内成立法律教研室并开始招收商法专业本科生,使原杭州商学院成为浙江省内除杭州大学和宁波大学外较早设立并招收、培养法律专业本科学生的高等院校。1996年法律教研室独立于工商价格系,成立法律系。1997年,法律系更名为杭州商学院法学院。2001年6月,原杭州商学院法学院与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立新的杭州商学院法学院,2004年原杭州商学院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随即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扩大和提升法学院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学术影响和地位。

2012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正式公布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我校被确定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浙江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省属高校。

2013年1月2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在法学专业排名中,我院排名全国第41位,在浙江省参评高校中位居第一。

2016年,法学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法学专业列入浙江省高校“十三五”规划建设优势专业。

2017年,在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的第四次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被评“b-”,排名第44位,再次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在邱均平法学一级学科全国排名(2016年—2017年)中进入前26·60%,列省属高校第一。学院现已形成涵盖本科、研究生、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2003年开始招收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开始招收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留学生;2016年获法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开始招收国际法方向硕士留学生。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批准的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名单。其中,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被授予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自2018年起,我院法学类专业高考招生的最高分、最低投档线和平均分均位列全校第一,也是所有以法学专业、法学类或法政类招生的省属高校中的第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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