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为民办二级学院;同年9月,学校招生。
2001年10月,学校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
2004年11月,学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为独立学院。
2005年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
2007年2月,经浙江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2013年4月,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2015年,学校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
2017年,学校顺利完成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
2018年,学校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19年10月,学校获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2020年,学校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