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政务公开、督办、信息、文秘、信息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外商邀请和接待、信访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培训、宣传、教育,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拟订我市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年度总量计划;研究我市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课题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我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政策及综合性文稿;承担商务工作绩效评估;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承担商务工作的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外汇、保险政策;参与拟订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促进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扶持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审核、申报中央、省各类商贸扶持资金安排;编制预决算并执行预算;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制定内贸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范城市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乡商业设施建设;负责管理规范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入;负责全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规划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参与内贸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和联系内贸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四)商贸发展处。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住宿、美容美发、国内展览 外轮供应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做好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成品油(含燃料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五)市场秩序处。
监测、分析全市贸易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应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及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指导全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
(六)对外贸易处(公平贸易处)。
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进出口状况;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承担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我市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和平台建设,推进出口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开展国际货代企业备案登记;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工作和事务;承担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建设和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国际贸易纠纷;参与我市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工作;管理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指导机电和水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七)外商投资处(开发区处)。
参与制定全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招商活动;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指导、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建立全市外资项目招商管理系统,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分析。
参与拟订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承担审核报批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工作;指导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
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承担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统计及分析;协助处理境外经贸类纠纷。
(九)行政审批处。
负责商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核准、许可、延续等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非特殊产品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 加工贸易项目进口物资转内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和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的审批;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特殊产品加工贸易合同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资格、“五类”企业利用投资总额外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免税、对外劳务(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变更和成品油经营资质申报的审核;负责境外投资企业与机构的设立、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外派的审核或审批;负责对全市外贸、外资、外经、商贸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许可类工作事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培训;负责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