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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各级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自治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长信箱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对外工作规划,研究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领域重要问题,综合研判全市对外工作形势,督促落实市委重大外事决策部署。

(十二)综合归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提出外事工作有关建议。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配合处置涉外案(事)件。

(十三)负责牵头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领导外事活动。负责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宜并监督检查,承办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审核报请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贸、文化等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做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卫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政府及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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