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十二五”期间,全市国税部门累计组织收入4256·3亿元,年均增长14·2%。其中,地方级收入累计完成1093·7亿元,年均增长18·2%,税收规模在全国排位从“十二五”初期的第25位上升到第18位,在西部地区从第7位上升到第4位;五年来累计减免税金800亿元,办理出口退税396·7亿元。其中,2015年全市国税部门组织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94亿元,同比增长12%。中央级收入完成792亿元,增长10·5%;地方级收入完成302亿元,增长16·2%,圆满实现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全市国税系统先后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重庆市首批文明行业,市局机关和12个区县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98%的一线征管单位被各级命名为文明单位,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先进个人。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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