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与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行业科技创新投入工作,相关资金投入报财政部门的同时抄送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管理科技投入。
(三)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需由市级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涉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并联合下达。
(四)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
2.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五)负责国防科学技术事宜。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