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值班、政务信息及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起草、审核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综合材料;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外事管理工作。
监察室
负责对本系统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察;依法查处行政违纪、违法案件,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实行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所属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关共青团、工会的工作。
人事劳动科
人劳科管理本市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工作;承办本市系统干部培训和科级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计划财务科学技术科
拟订和实施本系统事业发展、科技发展、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本系统重要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查;负责本系统预、决算编制和票据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等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装备、统计工作;研究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对全市防伪技术及其产品实施管理;负责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
负责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资格审定、奖惩的申报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案件的审理、复议、诉讼、报批、备案工作;管理执法人员证件及执法标志;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承担局新闻发布的本系统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质量投诉工作;拟定本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稽查队(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生产领域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受理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受理产品质量举报和申诉,协调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区域性产品质量治理整顿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全市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组织本系统日常行政执法和专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承担市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
质量科(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认证评审科)
1、制订全市产品(含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奖励制度;管理和规范质量评价;负责推荐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优质产品、河北省服务质量奖和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工作;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管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取证企业的材料审查工作;接受省局委托,组织有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工作;组织全市无证产品查处工作。
计量管理科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本辖区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监督管理服务量、商品量及计量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环节,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技术机构,依法查处全市计量违法行为。
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企业标准化工作;承办农业地方标准的审核、报批、发布,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管理。
(三)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四)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五)管理有关检测、操作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六)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处理
食品科
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工作;接受省局委托,受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组织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组织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