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司法部颁发的《办理公证程序试行细则》的规定办证;办理公证事项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对违背法律和社会主义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法律援助处
法律援助处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在赡养、抚养、婚姻、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及刑事、民事、行政诉 讼等方面需要获得法律援助而又无支付律师费用能力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公职律师事务所
担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等。
律师事务所
包括广东怿胜律师事务所(副科级)、广东韶州律师事务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十要十不准》的规定办案,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廉洁奉公,遵守律师纪律和职业道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