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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图书馆

读者指南

读者须知

成人借阅室读者须知

一、成人借阅处开放时间:

上河书房:周二至周日(周一闭馆)9:00—18:00,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运河北岸上河街。

运河书房:周二至周日(周一闭馆)12:00—20:00,位于镇江市图书馆大门向南50米处。

二、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请读者入库前请主动出示借阅证,自行选书,不准备借阅的图书请放置在阅览桌上。

三、每张借阅证可借图书6册(书价不超过押金,阅览书刊资料恕不外借),借期为40天,逾期未及时归还不收取任何费用,直到归还超期图书为止不可另借新书。

四、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缺页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

五、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图书如有损坏(包括批注、涂沫、撕割、受潮、污损、严重折页、划线及撕毁文献等)或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按该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

六、请将包寄至一楼免费寄包处。食品、饮料、书刊请勿带入,请勿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室外;雨具、食品、饮料等请勿携带入内。

七、婴幼儿谢绝入内,宠物、危险品禁止携带入内。

报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报刊阅览室开放时间:

全年:8:30—17:30(特殊情况除外),位于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7号财富广场8栋3层303室。

二、读者凭借阅证或老年证即可入室阅读报刊。

三、该馆图书请勿携带入内。

四、开架陈列的报刊可自由取阅,阅后请放回原处,每次限取1份。不得外借。

五、请爱护报刊资料,如有污损,撕割等要按原价3—5倍赔偿。

六、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讨论或聊天;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七、请保持室内整洁,勿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雨具、食品、饮料等请勿带入,宠物请勿带入室内。

八、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九、学龄前儿童谢绝入内。

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须知

为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坚持公益性服务,实行免费实名登记管理,上网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台登记上网。未成年人上机需家长陪同。

二、公共电子阅览室读者应在工作人员指定的机位上操作,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公共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的使用实行“一人一机”,严禁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实行限时服务。为保障公益性互联网服务的普遍均等性,每人每日上网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

四、读者上机可以阅览该馆所备有的各种电子图书和资料、文献,查找互联网资料,禁止上网玩游戏、炒股。

五、读者在使用互联网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反动言论及不健康的内容。

六、严禁破坏网络资源,不得对计算机网络资源以及计算机内原有的设备、文件和属性擅自进行更改、删除和增加。严禁使用黑客软件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七、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严禁私自拆、接计算机及其插件,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鼠标、键盘、耳机时应予以爱护。

八、保持室内卫生和秩序,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吃零食和大声喧哗。

九、自觉遵守公共电子阅览室室内其它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终止其上机阅览,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损坏本室设备者,需按照该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少儿借阅室读者须知

一、该馆实行开架借阅,请读者入库前主动出示借阅证。

二、该馆开放时间为:

周一:闭馆

周二至周五:12:30—0:00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9:00—12:00;13:00—18:00

三、3周岁以上、6年级以下(含3周岁、6年级)儿童可凭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每人限办1证),免收押金、工本费及注册费。如果学校已经统一办证的不可重复办证。

四、每张借阅证可借阅图书5册(“仅供阅览”图书及期刊、杂志恕不外借),借期为30天(含闭馆日)。  

五、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及馆内人数较多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家长不得陪同进入(孩子未到馆除外)。

六、读者应爱惜并妥善保管该馆图书,办理借阅登记时请查验该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缺页等问题,发现问题可向工作人员说明。

七、若发现未办理借阅手续带出者、归还图书破损严重者,按该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中相关条例处理。遗失图书按市物价局标准赔偿。

八、食品、饮料、零食、宠物、危险品严禁带入;禁止在馆内追逐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禁止任何与借书、阅读无关的聊天、游戏、扑克等活动;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到馆外;雨具等请勿携带入内。

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
场馆名称 免费开放时间
少儿馆 周二至周五:12:00-20:00 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9:00-12:00,13:00-18:00 周一闭馆
上河书房 周二至周日:9:00-18:00周一闭馆
运河书房 周二至周日:12:00-20:00周一闭馆
报刊阅览室、自修室 周一至周日:8:30-17:30
成人借阅办证处、还书处 周二至周日:8:30-12:00,13:30-18:00周一闭馆
 (注:表格)

服务内容

开放项目
项目名称 服务窗口 服务内容
外借服务 办证处 借阅室、少儿馆 免收工本费、验证费;少儿部免押金
借阅室、少儿馆 免费提供图书外借服务
阅览服务 视障阅览室 免费提供中文盲文书刊、智能听书机、无障碍电影资源等服务
阅览室、借阅室、少儿馆 免费提供阅览服务
自修服务 阅览室、借阅室、少儿馆、参考咨询室 免费提供自修服务
上网、检索与咨询服务 电子阅览室 免费提供电子数字资源查阅服务 免费提供检索、文献传递及咨询服务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免费查阅服务 政府信息免费查阅服务
线上参考咨询服务
读者活动 业务部门 (社工部、少儿部等) 免费开展公益性讲座、报告、展览等活动,定期开展“文心讲堂”、“文心展厅”、“文心课堂”、“文心好书推荐榜”、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读书、演讲、竞赛、征文及联谊活动
流动服务 业务部门 免费送书、送展览、送共享工程下乡、下基层、建分馆
辅导培训 业务部门 免费对基层分馆、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培训
其他 免费存包、免费提供饮用水等
 (注:表格)

办证须知

成人借阅证办证须知

一、办证条件

初中一年级及以上的读者可申请办理成人借阅证。

二、成人借阅证办理办法

1、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申办。

2、每个有效证件只可申办一张借阅证。

3、成人证须缴押金100元(现金)。

三、成人借阅证使用范围

成人借阅证可在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读者自修室、古籍阅览室使用,不可在少儿馆使用。

四、续证、挂失、补证、退证

1、借阅证使用期限为三年,到期后需在办证处办理验证续证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2、如借阅证不慎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携带办卡人身份证,到借阅部门挂失。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3、读者如需退证,必须还清所借书刊,持借阅证和押金单方可退还押金;如押金收据遗失,须持借阅证和本人办证所用有效证件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4、退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

五、办证时间

周一:闭馆

周二至周日:8:30—12:00;13:30—18:0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借阅证和押金收据,退证时,凭证和押金收据领回押金。

2、持证者须遵守镇江图书馆的有关规定。

3、镇江市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少儿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办证条件

3周岁以上、6年级以下(含3周岁、6年级)儿童可凭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办理少儿借阅证(每人限办1证),免收押金、工本费及注册费。如果学校已经统一办证的不可重复办证。    

二、办证地点及使用范围

少儿借阅证在北一楼少儿馆办理,仅可在少儿馆使用。

三、挂失、补证手续

读者丢失借阅证,须凭原办证有效证件及时到办证服务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续证、退证手续

免费借阅证使用期至小学毕业,如证到期视情况更换。

读者退借阅证,须还清所借图书,凭原办证有效证件、借阅证办理退证手续。退证一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

五、办理时间

周一:闭馆

周二至周五:12:00—20:00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9:00—12:00;13:00—18:0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借阅证。

2、持证者须遵守该馆读者须知和图书馆相关规定。

3、镇江市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

地理位置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17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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