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承办日常督办工作及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和有关业务培训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安全保卫、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等事务工作。
主 任:朱前林
副主任:高兴成
工作人员:郑朝明 李敬 王骥 涂泽锐 黄和波 杨贤东 张鹏 孙选学 饶祥 苟琼 陶姗 何乐威
二·救灾科(昭通市救灾物资接收储备管理中心)
组织实施抗灾救灾、社会救济工作;核灾、掌握、上报灾情,帮助指导县(区)抗灾救灾工作;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的使用;负责救济对象基本生活、困难救济、社会临时救济;开展社会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捐赠。
科 长:王先波
工作人员:马光明 冯应星 李文星 申长畅
三·社会救助科
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省、市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做好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有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科 长:舒远瑜
工作人员:李培炎 伍晓敏 黄晶晶
四·优抚科
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法规和我市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优待定补抚恤工作;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及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补助和国家公务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负责评定伤残等级、追认烈士工作;指导军干所、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科 长:李爱菊
工作人员:李 惠
五·双拥安置科
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与地方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推荐拥政爱民模范(先进)城(县)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有关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军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和调查研究;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企业单位的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协调服务工作。
科 长:杨怀敏
工作人员:文辉贵
六·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贯彻执行社会福利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拟订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市福利院建设和发展,负责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与使用有关工作;鼓励和支持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和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政策,协调市际间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科 长:高文德
工作人员:田应炳 尤春霞
七·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承办1984年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补助,建国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及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科 长:陈 伟
工作人员:凌 珏
八·殡葬管理科
指导和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拟订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县(区)科学划定火化区;配合有关部门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
科 长:(待定)
工作人员:(待定)
九·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负责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域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调查报批工作;调处边界争议、组织实施地名管理法规,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科 长:罗贤昆
工作人员:范荣江
十·规划财务科(昭通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管理;检查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福彩站点的管理和销售宣传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兑奖、财务编报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科 长:黄兆红
工作人员:李晓明 先焱鑫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