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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等 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 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装备(含执法监察装 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 项资金的使用。

(二)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案审办)。牵头组织拟订 贯彻相关法规、规章的落实措施,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 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学法、行政复议、行政 应诉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承担案件审办工作。指导协调 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 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 设及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 提案及联系工作。

(三) 应急指挥科(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应急 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电话记录和事故、灾 害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拟订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 度,提请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 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 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及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 保障工作,协调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参与自然灾害类、安全生 产类突发事件处置与救援工作。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 理专家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 的处置。统筹规划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 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 市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 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 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 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 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 担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 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 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四) 综合协调和调查统计科。综合分析全市及各行业 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对 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较大事故隐患整 改情况督查、督办。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调查处理 和安全生产类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依法承担较大生产安全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相 关行业和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指导协调各 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指导协调、监 督检查各级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 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 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 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 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

(五)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组织编制本市应急体系 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 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建 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 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 查评估。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 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建立 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共享,承担应急管 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 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 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六) 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 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 并推进落实。协调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 作,以及较大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和一般火灾事 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协调指导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 自然灾害救援和救灾物资保障科。组织协调水旱、 冰冻、台风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 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等工作,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 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 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物管理、 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 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八) 危险化学品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依法承担行政 审批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 和相关行业企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

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指导危险化学品

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 作。

(九)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 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参与 相关行业企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 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 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 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 理并监督检查。

(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

执法监察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 气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依法监 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 性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局安全生 产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合行 动。依法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查处有关 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 故的调查,负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负责全市安全 生产执法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开展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管理。指导监督 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 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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