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沿革
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5日,波兰共和国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195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任命彭明治为中国驻波兰大使馆首任大使。
1950年7月20日,中国首任驻波兰特命全权大使彭明治向波兰共和国总统递交国书。
1956年,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筹建新馆舍。
1959年,中国驻波兰大使馆新馆舍建成开馆。
使馆馆舍
建交初期,中国驻波兰大使馆曾在华沙斯沃耐驰纳大街临时办公。1956年开始筹建新馆。新馆由波兰著名现代主义建筑代表、华沙美术学院和华沙理工大学教授罗姆尔丹·顾特(romuald gutt)负责、7名波兰专家参与的中外联合团队设计,中方负责施工建设。新馆于1959年建成。
使馆坐落在华沙市博尼弗拉特尔斯卡大街1号,位于华沙老城的“黄金地段”,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为一座近乎正方形的独立院落。使馆毗邻波兰最高法院、国家图书馆以及华沙起义纪念碑,与克拉辛斯基公园仅一路之隔。从使馆步行5分钟便可行至华沙古城,到波总统府、华沙大学、哥白尼塑像以及步行街等华沙著名景点也只有20分钟行程。
从使馆整体看,主楼建筑庄重,院落布局雅致,具有中国古典园林风格。大草坪周围种有苹果树、梨树、核桃树、樱桃树、杏树及桃树等果树,为来使馆参加活动的中外友人提供场所。
中国使馆的建筑风格获多方好评:1960年获波兰建筑与城市规划委员会奖励;2015年,中国驻波兰使馆被波兰媒体评为“外国使团驻华沙十大明星建筑”之一,获奖理由是“使馆花园建设、景点布局独具特色,装饰和雕塑匠心独运”。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