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沿革
1955年8月,埃及工商部长努赛尔率贸易代表团访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了政府间的贸易协定,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确定双方互设官方商务代表处。商务代表处实际上享有高于领事待遇的外交特权。
195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埃及商务代表处正式成立。
1956年5月16日,埃及共和国(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前身)政府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撤销对台湾当局的承认。
1956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埃及共和国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宣布两国政府“考虑到两国的相互愿望,已经决定建立外交关系,并且互派大使级的外交代表”。埃及成为首个与新中国建交的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
1956年7月,中国任命外交部部长助理陈家康为首任驻埃及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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