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复议工作。2、负责局机关党建、廉政、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安全、督察督办、提案建议办复、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3、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维护等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编制本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科技科
1、拟订我区科技工作的政策、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机制的建议,协调组织实施。2、提出我区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发展领域和关键技术开发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省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参与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5、提出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内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区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7、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和引进、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和青岛市科技奖励项目;指导和管理科技保密工作。8、提出年度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建议,负责全区科技项目的评审、立项和监管。9、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10、参与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建设和区创业投资公司的管理与运营;指导发展科技第三产业。11、协同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对工业企业科技进步进行指导和考核。
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工作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2、制定我区专利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我区专利与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3、受市知识产权局委托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行为。4、承担我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职责,组织和推动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负责专利奖励工作。5、负责我区专利信息发布和专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专利在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专利统计工作。6、负责我区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我区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等的专利工作。7、统筹协调我区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对外合作交流。8、承担我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建设职责,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工作方案的全面实施。9、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普中心
1、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利用科学普及场馆和设施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2、会同教育等政府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科学技术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科学技术后备人才;3、支持企业科协、学会、农技协等基层组织建设,支持街道科协、区属企业科协、区属学会、农技协等基层组织开展工作;4、参与组织农村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工作,开展科学技术下乡活动,引导和帮助农民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经济;5、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6、参与群众性反邪教宣传工作,辅助反邪教协会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