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以及余姚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根据余姚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审核投向开发区的项目;负责制订进区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根据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和管理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公共事业;
5.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土地征用(出让)、拆迁、开发工作,收取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费等规费、基金;协助税务部门依法治税;
6.按规定做好开发区的环境、文物等保护工作,以及开发区社区物业管理和城市监察;
7.抓好开发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开发区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的落实;
8.根据需要,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管理有关部门在开发区的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9.行使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