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河池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宜州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宜州区人民政府、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宜州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河池市人民政府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宜州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八)收集、编辑、报送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宜州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负责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二)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督查工作。
(十三)负责高校合作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十四)办理宜州区人民政府和宜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职责划入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将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将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将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区司法局,将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大数据发展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