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信访、安全、档案、后勤等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监督工作。
(二)待遇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地方医保目录、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承担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承担全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承担区管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人群医疗待遇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参保筹资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