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财务、信访、安全、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
(二)应用推广科。负责组织协调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调研;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建设、技术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下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整合、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采集、储存、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协调全区数字云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应用工作;推动全区智慧机关建设;负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
(三)融合发展科。促进大数据商用,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负责推动信息网络行业发展;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开展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