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和区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挂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件的交办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市上报送处置情况。
(八)负责区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区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指导及上市公示规范化发展、并购重组指导工作,推动多渠道直接融资。
(十)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编更初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工作;负责与驻榆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负责职责范围内金融业发展的绩效考核。
(十一)负责全区外事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全区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监督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十二)负责联络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外交使团及其他重要外宾;指导邀请外国人员来区访问事宜;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件。
(十三)负责对外友好交流工作,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友好交流活动;承办对外结好报批事项,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财务、资产和基建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