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联系协调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县区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负责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章;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涉及全市工作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起草;负责文件登记、运转、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修订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的管理、使用,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综合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秘书一科。负责处理市长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拟制市长公务活动计划、方案,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记录纪要工作;负责市长调研和出席各类会见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请示、报告等公文;根据市长的指示和要求,协调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市长批示和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文电和业务;负责涉及本科室业务的文电。
(三)秘书二科至秘书八科。负责办理所联系市政府领导的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分管、联系部门的服务工作;负责拟制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计划、方案,并负责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协调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承办报送所联系市政府领导的各类请示、报告和其他文件;负责起草所联系市政府领导在全市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所联系市政府领导的专题会议纪要;负责所联系市政府领导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涉及本科室业务的文电。
(四)督查一科。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下达玉溪市重要工作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市政府督查室的公文运转、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
(五)督查二科。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负责督办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围绕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
(六)文稿科。负责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市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稿;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文稿;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党组重要文稿;负责调查了解各地和各部门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的情况;负责政策研究和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政策法规和办文科。负责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策提供政策和法律意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考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并管理、使用法律顾问室印章;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前置检查、发文复核;负责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文稿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八)重点工作协调科。负责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和市长交办的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协调市人民政府开放合作工作;负责协调友好城市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点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议案提案科。负责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及其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承办有关文电、函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配合开展省人大、省政协、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关视察等活动;负责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和向市政协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的文稿起草工作。
(十)政务公开和信息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发布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须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协调和处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宜;协调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政情资料;负责编发信息刊物,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玉溪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负责对县区、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一)总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接收、办理各类紧急重要事项和文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指导、检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人事老干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考录、调配、考核、任免、考察、推荐、奖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的日常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负责办公室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行政财务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财务、财物的计划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综治维稳、反恐、安全保卫和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党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市人民政府党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印章;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