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行使领导全省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职权,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在全省的实施,协助省委和省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省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协调省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全省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负责港、澳、台地区青年和国外云南籍青年的宣传工作。
8·参与制定有关云南青年民族、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