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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规划和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做好优抚医疗“一站式”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调整等级的审核申报工作。

(四)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六)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牵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七)组织实施各级部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表彰,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全区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和年检工作;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救助管理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全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组织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及社会捐助工作;按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进行七项重点执法;通过殡改宣传、推动绿色殡葬、殡葬救助等办法推进全区殡葬风俗改革。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登记管理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老龄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区老龄委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社会精神病人救助、临时救助和定期定量救济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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