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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

(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三)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全区教育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七)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履行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职责。

(八)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根据管理权限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管理权限管理区级教育费附加。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主管全区教育系统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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