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采购、安全、综治、维稳等综合性事务;推进本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和本行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监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和业务股室进行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和技术等级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双拥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各业务股室做好统计工作;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指导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二)文化艺术和遗产保护股。承担全区文化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推动全区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文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区本级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全区文化行业宣传工作和整体形象推广;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艺活动和重大群众文化活动;贯彻执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承担文物管理督查职责;研究拟订全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保护、传承及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遗产研究和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馆际协作、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工作;引导、规范民办博物馆的发展。协助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三)体育管理股。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开展;负责农民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和管理全区体育竞赛工作;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业余训练布局;指导全区业余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推动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和学校体育工作以及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工作的开展;统筹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育竞赛;开展反兴奋剂监督和赛风赛纪监督;指导体育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区本级体育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协管体育彩票销售;负责全区体育统计工作;承办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承办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组织全区二级裁判员申报工作,承办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的授予工作。
(四)旅游管理股。承担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负责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协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乡村酒店(农家乐)、购物点的开发建设指导与质量等级申报;规划、指导、协调、检查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销售;负责全区星级饭店、农家乐、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指导、推荐申报和权限范围内的评定工作;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旅游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拓展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及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区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旅游信息预报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宣传工作和整体形象推广;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境内外市场开发战略;推动旅游营销和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承担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旅游行业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资源等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旅游重大活动方案策划、起草以及组织实施。协助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执法工作。
(五)广播电视管理股。研究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专用网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拟定审核、申报全区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建设的技术方案;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频率执照的报批、换证工作和设备、设施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负责全区广电行业的技术鉴定;组织制订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输工作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点广电设施的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验和日常管理;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承担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推动三网融合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广播电视建设工程和公共服务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指导和扶持文旅企业发展;指导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群建设。负责旅游项目规划,提出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及其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对进展情况、资金争取等进度进行督查,提出跟踪推进、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指导、协调重大产业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建立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重点项目储备库;管理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