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事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内刊、年鉴、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公务接待、目标考核、绿色机关、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会议和机关党委会、办公会及其他重大会议会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的评定复核和aa以下(含aa)景区评定复核。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研究落实改革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组织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等重大调研,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评估。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赔偿案件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编制实施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统筹指导、策划上级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资金(基金)项目申报。负责推进重大公共服务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报建、竣工验收及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委系统行政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文旅宣传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和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牵头开展区内重大文化和旅游、体育节会、论坛活动,组织和参与市内外重大展会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商品的研发、生产、推介,以及商品品牌创新和营销。负责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五)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标准。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全民艺术普及。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艺术创作、艺术生产、艺术人才培养,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文艺团队开展活动,扶持推动文艺团队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及网络视听节目。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响”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六)文化遗产科。拟订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研究、宣传、传播、转化、发展工作。指导文物博物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区文物资源普查、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审核和保护监管工作。开展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负责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负责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负责全区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新兴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利用工作。推动落实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的监督管理,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七)产业发展科。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法规政策,拟订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产业统计工作、运行监测,负责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营。指导、促进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旅游产业景区景点(项目)建设。协调配合产品开发和利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建立全区旅游项目信息库,引导旅游休闲度假。牵头负责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八)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开展市场综合治理。指导行业经营及服务行为的规范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监管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开展行业技能培训,指导服务质量提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旅游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安全应急科。拟订、指导、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联系群众工作。
(十)体育科。推进体育体制改革。拟订体育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体育与科技融合。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监督检查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